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!检察机关实施民法典这样做——
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
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
民法典工作会议召开
张军要求
把握民法典精神
创新发展“四大检察”
12月7日,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召开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“虽然最高检党组反复强调要把民法原则、民法典精神融入‘四大检察’,但传统观念、办案方式仍把学习贯彻民法典当作只是民事检察部门的事,不适应、跟不上的问题依然存在!”张军在讲话中开宗明义指出,真正把民法典落到实处,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,正确把握民法典实施对检察工作整体带来的三大深刻影响——
➤ 民法典将民事法律规范系统整合、编纂修订,形成一部内在统一、规则明确的法典,消除了各种单行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,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体系更完备、规范更明确、尺度更统一的法律武器;
➤ 民法典系统构建了对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全方位保护体系,特别是在民事权利保护方面有许多制度创新,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;
➤ 民法典不仅是保障民事权利的“宝典”,也为行政权力行使划定了界限,为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保护民事权利提供了详实规范,对各项检察职能融合发展创造了难得契机。
“学习贯彻民法典,关键在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领悟法条背后的‘法理’,推动‘四大检察’都能以‘万法之基’‘万法之母’的民法典精神内涵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。”围绕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内涵,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”,张军提出五项要求——
➤ 深化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;
➤ 深化、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➤ 深化、落实平等保护;
➤ 深化、落实精准监督;
➤ 深化、落实关联司法。
对这五项要求中的重点问题,张军作了特别强调——“‘民事责任优先原则’突出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理念和价值追求,检察办案中要正确理解、贯彻,尤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,要充分体现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”“检察履职要引领、促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的灵魂,使司法活动不仅符合法律规范,更建设培育社会主义道德水准”“在监督履职中,对包括国家、集体、民企在内的各类民事主体要一视同仁”……
“民事案件中,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,做好息诉服判工作至关重要。要充分运用公开听证,依照民法典加大释法说理力度”“贯彻实施民法典,应当更加自觉优化刑事司法理念、强化民事权利保护意识,在刑事案件办理中要充分尊重、保障刑事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民事权利”“民法典对行政机关的一些履职行为直接提出要求,既是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,也是行政检察的履职依据”“民法典强化了对妇女权益、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保护,检察机关应注重在相关领域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”……围绕把民法典贯彻落实到“四大检察”“十大业务”中,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品质,张军部署了五方面的工作——
➤ 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,做强民事检察工作;
➤ 以民法典权利规定为遵循,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能,尊重和保障人权;
➤ 以民法典为参照,加强行政检察工作,助推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建设;
➤ 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,推动深化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,以诉的形式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;
➤ 落实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要求,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。
民法典实施在即,留给检察机关“备课”的时间已不多。还有哪些重点工作需要抓紧抓好?围绕“加强组织领导,扎实做好民法典实施各项准备工作,把习近平总书记5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就‘切实实施民法典’举行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”,张军提出“四要”——
➤ 一要进一步抓好配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;
➤ 二要努力提升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能力;
➤ 三要围绕民法典实施深化检察理论研究;
➤ 四要进一步抓实民法典宣传工作。
最高检领导、检委会专职委员、各部门负责人等在最高检主会场参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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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至各级检察院,全国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。最高检领导、检委会专职委员、各部门检察人员在最高检主会场参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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